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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五一”和春耕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2010)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五一” 和春耕期间农机安全工作的通知
(成农机〔2010〕9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城乡一体化)局(统筹委),高新区经发局,直属相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今年以来,我市农业部门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年”活动以来,全市农业安全生产形势较为稳定。目前即将进入“五一”和春耕生产大忙季节,大量外地联合收割机来我市参加小麦收割作业。为了确保“五一”和春耕期间的农机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分析农机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克服各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增强抓好安全生产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监理站(所)长、片区(乡镇)农机站长、安全干部都要在各自的工作中落实安全责任。

  二、加强领导,搞好安全宣传教育

  各级农业部门在“五一”和春耕生产期间,要认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工具,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安全生产良好社会氛围。要认真汲取过去农机作业事故的惨痛教训,深入分析事故原因,查找事故隐患,重点教育农机驾驶操作人员遵纪守法、文明驾驶、礼貌开车,同时做好对农民群众的安全宣传,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

  三、开展检查,消除农机事故隐患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委明电[2010]1号)、省政府安委会(川安委[2010]8号)和市安监委(成安监委[2010]18号)<<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各级农业部门要认真做好“五一”和春耕期间的农机安全检查工作,重点对农田 (耕、旋、耙) 作业、农副产品加工、机电提灌、机械植保、收割脱粒、加油站点、维修网点等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跨区作业的机手的安全检查,要在关心外地机手生产、生活的同时,督促他们严格操作规程,注意操作细节,坚决制止违法违章作业,消除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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