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大对全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一是大力支持我省焦化、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兼并重组工作,加速结构调整,优化产业升级。二是加大对装备制造业、现代煤化工、新型材料产业和特色食品工业等新型产业的信贷投入。三是扶持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
(十一)大力支持民营及小微企业发展。一是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今年对小微企业的贷款要实现“两个不低于”,即信贷投放的增速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速,信贷投放的增量不低于上年。二是各商业银行要不断完善现有信贷激励机制,充分发挥一线支行的积极性,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小微企业贷款审批施行“扁平化”管理,简化审贷手续,同时,要适当放宽对小企业贷款的风险“容忍度”。三是进一步放宽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特别是从资源整合中撤出的民间资本,投入到基础设施、新型产业和社会公共事业。四是各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流向引导。民营企业主要集中于县域,各金融机构要研究制定将县及县以下机构、网点新增存款的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当地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逐步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五是各金融机构要为民营及小微企业在账户开立、资金清算和现金供应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十二)支持发展低碳产业,推进节能减排,打造循环经济。一是加大对低碳产业的信贷支持。金融部门首先要树立服务低碳经济意识,积极培育低碳产业发展,支持加快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二是各金融机构要建立和完善“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信贷退出机制,严格杜绝对此类行业新发放贷款情况发生。积极开办“绿色”信贷业务,支持企业开发和使用节能降耗、保护环境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三是做好生态环境修复治理的金融支持工作。要积极配合落实全省生态功能区规划,大力支持汾河流域、太原西山地区和十个地级市的“2+10”生态环境治理修复重点工程,支持黄土高原综合治理工程、“蓝天碧水”工程和省级造林绿化工程。
(十三)加大对经济社会发展薄弱环节的金融服务力度。一是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服务。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农业发展银行要拓展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村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农业银行、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都要进一步增加涉农信贷投放。要大力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引导社会资金投资设立适应“三农”需要的各类新型金融组织,力争3年内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513”工程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龙头企业上市。针对我省农业农村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二是加快医疗卫生、教育、文化事业发展。加大对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和公共设施的信贷投入,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程。加强乡镇卫生院改造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支持全省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学校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和科技站建设。三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参与全省经济适用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各商业银行要积极与当地城建部门、开发商加强沟通联系,确保保障性住房银行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四是支持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各金融机构应开通大学生“村官”贷款的绿色通道,创新切实符合大学生“村官”创业资金需求的小额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确保创业资金发挥最大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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