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农业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川农业函[2010]581号)
各市(州)农业局、农机局,厅直各单位: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农业(农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减少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广大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提高安全意识
国庆节前后,由于农民工返乡等,客流、物流大量增加,是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农业(农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布置,狠抓落实。尤其要认真做好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排查、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及相关工作的监管督查,真正做到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安全工作,关键在人。国庆前夕,各地、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和农机从业人员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普及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提高事故防范和自救互救能力。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四川省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安全行为规范的通知》(川办发[2010]83号)已下发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该《行为规范》对从事道路驾驶、运输等作业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具有重要借鉴、教育作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借鉴,自觉养成规范的驾驶、操作行为习惯,防范事故发生。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抓好安全检查
国庆前夕,要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突出重点,确保检查的针对性、有效性。特别是要针对当前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好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其重点:一是对农机加油站(点)防雷防火、农副产品加工点、提灌站等高危重点区域的安全检查。二是农机监理机构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在重点地段开展联合检查,重点查处和纠正拖拉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牌、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消除事处隐患。三是加强对秋收秋播及跨区作业农机具的安全检查,切实维护好农机作业秩序。各级、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重点区域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组织专人,对用车、用火、用电、用气、锅炉压力容器等易燃、易爆高危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排查各类安全隐患,有效整治,不留死角,切实防范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