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推荐时间和要求
各市民政局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对象,将评选表彰通知转发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鼓励社会各界推荐和自荐。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的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10日。推荐单位需根据评选推荐条件和要求,分别填写《最具爱心企业推荐表》、《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推荐表》、《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推荐表》、《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推荐表》(一式3份),推荐表可在山东民政信息网(www.sdmz.gov.cn)、山东慈善网(www.sdcs.org.cn)下载。“最具爱心企业”和“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的候选单位和个人需提供捐赠收据和捐赠证书复印件。各市申报材料由市民政局统一报省民政厅慈善总会办公室,省直单位和慈善组织可直接申报。联系人:汤漩、鲁言竹、朱存伟;电话:0531-86924343;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66号;邮编:250012.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评审委员会,审查和评选产生获奖名单。
(二)获奖名单通过山东民政信息网、山东慈善网向社会公示三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获奖名单。
五、组织领导
各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市要以颁发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为契机,宣传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推动山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最具爱心企业推荐表
2.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推荐表
3.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推荐表
4.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推荐表
山东省民政厅
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最具爱心企业推荐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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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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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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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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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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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度
捐赠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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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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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事迹可另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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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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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 章)
| 审核
部门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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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盖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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