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评选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的通知

  三、推荐时间和要求

  各市民政局负责推荐本行政区域内的表彰对象,将评选表彰通知转发有关部门、人民团体和慈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鼓励社会各界推荐和自荐。推荐工作要实事求是,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质量。

  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的推荐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4月10日。推荐单位需根据评选推荐条件和要求,分别填写《最具爱心企业推荐表》、《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推荐表》、《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推荐表》、《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推荐表》(一式3份),推荐表可在山东民政信息网(www.sdmz.gov.cn)、山东慈善网(www.sdcs.org.cn)下载。“最具爱心企业”和“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的候选单位和个人需提供捐赠收据和捐赠证书复印件。各市申报材料由市民政局统一报省民政厅慈善总会办公室,省直单位和慈善组织可直接申报。联系人:汤漩、鲁言竹、朱存伟;电话:0531-86924343;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南新街66号;邮编:250012.

  四、评选程序

  (一)成立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评审委员会,审查和评选产生获奖名单。

  (二)获奖名单通过山东民政信息网、山东慈善网向社会公示三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公示无异议,正式公布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获奖名单。

  五、组织领导

  各市民政局要高度重视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与相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确保推荐评选工作顺利进行。各市要以颁发2009年度山东慈善奖为契机,宣传慈善理念,传播慈善文化,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推动山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

  附件:1.最具爱心企业推荐表

  2.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推荐表

  3.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推荐表

  4.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推荐表

山东省民政厅

二○一○年三月十日

  附件1:
  最具爱心企业推荐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主管单位

 

通讯地址

 

邮编

 

联 系 人

 

电话

 

2009年度

捐赠总额

 

简 要 事 迹

 

 

 

 

 

               (详细事迹可另附页)

推荐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审核

部门

意见

 

 

 

    年 月 日

     (盖 章)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