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尾市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方案的通知
(汕府办〔2010〕43号)
市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尾市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九月一日
汕尾市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着力打造社会秩序良好、城市环境优美、人民安居乐业的滨海宜居城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宜居城市为目标,以亚运会、世界惠州同乡恳亲大会为载体,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统筹兼顾、整体推进”的原则,通过全力开展整治工作,治理城市“六乱”现象,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城市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市区市容市貌综合整治活动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魏友庄(市政府)
副总指挥:连凯跃(市政府)、林登海(市城管局)、朱显棠(市城区区委)、陈少荣(城区政府)
成 员:郑捷奋(市规划局)、张文浩(市国土局)、罗水赓(市水利局)、陈辉南(市建设局)、陈建生(市工商局)、吴雨润(市公安局)、林 东(市交通局)、刘 陆(市公路局)、李成耀(市环保局)、施胜章(市监察局)、黄 聪(市财政局)、曾晓佳(团市委)、黄智雄(汕尾电视台)、郑新钦(城区政府)、邓务容(市城管局)、蔡珠文(市园林局)、郑佳因(市交警支队)、谢文景(汕尾供电局)、林军(汕尾日报社)、邹海群(市供水总公司)、张新运(市路灯所)、骆 古(城区环卫局)。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林登海同志兼任主任,郑新钦、邓务容同志任副主任,地点设在市城管局。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违法建(构)筑物整治
清理拆除汕海路、汕马路、汕遮路、环品清湖以及市区公共用地、道路、小区内的违法建(构)筑物、附属设施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设等,例如:汕马路旁违法建筑、罗马广场违法构筑物、和顺上村违法建筑物均由市规划局牵头并作为行政责任主体,制定拆迁实施方案并联合城区政府共同组织实施;凡两证不全或两证缺一者(国土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律坚决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