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规划局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城区政府及其所属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二)违法占地用地整治
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大力查处公路两边以及市区内违法违规用地占地行为;特别是汕海路、汕马路、汕遮路道路两旁的抢种抢建、非法占地、破坏耕地行为,拆除各种违法搭建物。
牵头单位:市国土局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城区政府及其所属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三)环品清湖防洪堤围整治
整治品清湖周边岸线,拆除堤围上乱搭乱建的构筑物,加强品清湖防洪堤围工程建设和日常管理与维护,提高堤围防洪防汛功能。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责任单位:市海洋与渔业局、城区政府及其所属街道办事处、市城管局、市公安局
(四)公共交通秩序整治
1. 打击取缔各种无牌证机动车辆,维护市区良好交通秩序;更新改造市区道路交通设施,完善各主要路口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和交通护栏等安全设施,翻新主次干道路面标线、标识等;整治人行道、慢车道车辆乱停乱放行为和酒楼、饭店违章设置停车点行为;整治行人、车辆乱闯红灯行为。
2. 整顿出租车、公共汽车营运秩序,打击“报废车”、“蓝牌车”等非法营运行为;整治市文化中心、美侨电器商场、市财政局办公楼、信利广场周边等地的违章出租车候客点,严禁随意停靠、上落客。
3. 打击取缔无牌无证非法营运三轮车辆,规范市区营运三轮车经营秩序。
4. 整顿规范二轮摩托车的营运秩序。
道路交通整治由市交警支队作为行政责任主体,其中,二轮摩托车、出租车、公共汽车和营运三轮车分别由市区交警大队、市交通局和市城管局组织实施整治。
牵头单位:市交警支队
责任单位:市区交警大队、市交通局、市城管局、城区政府、城区公安分局
(五)市容环境卫生整治
1. 及时清理市区主次干道路面、边沟、人行道、下水口、绿化带,以及沿品清湖面的垃圾、杂物;清理市区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的卫生死角。
2. 加强垃圾转运站、垃圾场的改造建设,清理站场周边环境卫生,消除异味,规范垃圾收集、清运和填埋处理;在市区主干道及公共场所合理设置美观、耐用的果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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