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整治市区运输散装货物、建筑余泥不作密封、包扎、盖顶,造成泄漏污染的各种运输车辆。
4. 组织实施“门前三包”制度,督促各单位、沿街营业门店、居民住宅以及市场摊点,搞好卫生责任区内的清扫和保洁。
牵头单位:城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公安局、市园林局、市爱卫办
(六)市政公共设施整治
1. 对市区各主次干道路面进行全面普查,及时对路面坑洼不平、裂缝断层、管道井盖缺失、人行道彩砖、石板破损、海滨大道护栏、石椅残缺等进行维护、修补或更新。
2. 加强对市区在建工地、楼盘的管理,要求建造景观围墙,设置工地运输车辆清洗区,杜绝违章占道堆放建筑材料现象,沙石运载车辆必须按要求进行密封和保护。
3. 加强对道路挖掘、埋设管网的审批和管理。
4. 加大对偷盗、破坏城市公共设施行为的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市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城区政府、市公安局
(七)违章占道经营整治
1. 清理取缔海滨大道、滨湖大道违章设置破坏绿化、影响环境的夜市冷饮档、烧烤档。
2. 清理整顿市区沿街商户各种违章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占道摆放商品行为;整顿乱摆乱卖的流动摊档、小商贩;坚决取缔文明路五金店、建材店占道经营的顽固钉子户。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园林局、城区政府
(八)户外广告设置整治
1. 清理取缔市区各主次干道乱拉乱挂的布标横幅、沿街商户乱摆乱放的招牌灯箱,以及各种违章设置影响市容市貌的户外广告设施。
2. 清理拆除汕海路、汕马路、汕遮路两侧违章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
3. 整治城市牛皮癣、非法办证小广告、乱涂鸦、乱张贴行为;组织对受污染的建筑物、市政设施、供电设备、通讯设施等进行清洗、粉刷。
4. 加大对涉嫌违法犯罪乱涂鸦信息源头的打击力度,采取技术手段遏制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电话号码。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汕尾供电局、市电信局
(九)市场经营秩序整治
1. 依法查处市区沿街店铺、门市无照经营行为,打击商业欺诈行为和虚假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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