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中国人民银行张家口市中心支行及各商业银行分别负责本机关及所属储蓄营业单位(如分理处、营业厅、储蓄所)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检查落实。
二十八、各保险公司张家口市分公司负责本机关和坐落在城区的各保险机构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检查落实。
二十九、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和河北北方学院分别负责本校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检查落实。河北北方学院负责其附属医院的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检查落实。
三十、张家口军分区负责本机关及其坐落在市区的下属单位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检查落实。
三十一、“主要任务分解”中未涉及到的党政机关,负责对本机关用语用字规范化的检查落实。
三十二、桥西区、桥东区、宣化区、下花园区、高新区分别负责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及其所辖机关、单位、行业系统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负责辖区属地内(市执法局负责的主要街道除外)所有街道两侧商铺的名称牌(匾)、广告牌、宾馆、饭(酒)店等用语用字的检查落实。
三十三、桥西区、桥东区、宣化区、下花园区、高新区在主要街道分别设立1块永久性语言文字工作宣传标语牌。
三十四、市语委办负责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计划制定、开展培训和测试、为各部门和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协调各单位和部门的统一行动、对三类城市达标进行指导和检查等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评估标准及细则》的指标项目,分类汇总相关材料,并装订成册。
三十五、桥西区、桥东区、宣化区、下花园区、高新区要按照《评估标准及细则》和全市评估工作的安排自行制定迎接检查评估的方案。
附件5
河北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操作办法
为保证全省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质量,根据《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做好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意见的通知》(办字〔2004〕111号),特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