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监督管理。加强督查指导,推进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制度建设,做到有件必备、应备尽备。加大市、县两级部门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工作力度。
二、围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创新案卷评查方法,完善案卷评查机制。要把执法案卷评查作为行政执法监督的有效抓手,采用分片抽查、市县联查等方法,解决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
(六)继续推进民营企业行政执法监督直通车制度。通过调研走访、为企业办实事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了解企业对政府管理服务工作的需求,征集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协调解决行政执法部门在涉企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调查处理涉企行政执法的投诉举报事项,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调整、增加市直通车民营企业类型和数量,扩大覆盖面。积极指导县区建立实施民营企业直通车制度,增强实施效果。
(七)加大对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实施和监督力度。在去年市直各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已基本规范实施的基础上,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抓好行政处罚标准的公示及实施工作,同时要加强对县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督导,确保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实施。
(八)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主体。结合机构改革,理顺部门执法职责,做好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确认工作。继续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和执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
(九)加大治理涉企“三乱”工作力度,进一步创优发展环境。制定出台《预防涉企乱收费、乱检查、乱处罚的规定》,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规范行政收费、检查、行政处罚工作,从源头上治理行政执法中的乱作为行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三、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矛盾的主渠道作用
(十)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程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张家口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张政办[2001]8号),结合近几年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张家口市行政复议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