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报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区县人社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为进一步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0年全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淄政发[2010]43号)要求,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请将7月31日前各区县接收、安置毕业生情况上报市人社局:
1、根据本区县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查找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半年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提升就业质量的解决方案,形成2000左右的书面材料。
2、将本区县已接收毕业生情况、已就业毕业生情况、未就业毕业生流向、特困生就业情况、见习基地建设及见习工作开展情况、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情况及高校毕业生2010年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等在详细调研的基础上填入附件。
3、将书面材料和附件(电子版)于8月15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毕业生就业科。
联 系 人:张 守 奇
联系电话:0533-2791855
邮 箱:zbbys1853@126.com
附件:
1、全市2010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2、全市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略)
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
附件1:
全市2010年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截止到2010年7月30日)
区县:
学历 | 已接收毕业生总数 | 已就业毕业生就业情况 | 未就业毕业生流向 | 特困生就业情况 | 新建区县见习基地数目 | 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数目 | 参加创业培训人数 |
本地生源 | 外地生源 | 总数 | 党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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