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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10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实施阳光工程,自觉接受家长、群众和社会的监督,按照“执政为民、廉洁高效”的要求,确保招收特长生工作考试公平、测试公正、成绩公开,维护教育工作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加强对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培养。充分发挥体育、艺术特长生在日常体育、艺术教育教学活动的作用,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生体育、艺术活动;要加强对他们的思想品德教育,积极为其文化学习和特长发展创造条件,为国家培养更多的高水平体育、艺术人才。

  (四)请各学校务必于4 月8 日前将招收特长生专业、项目、具体人数报中招办(基础教育处),经备案确认后方可实施专业测试。

  (五)各高中学校须按时上报《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预录名单》,并严格按照规定的人数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

  (六)各招生学校在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工作中,不准随意增加特长生招生计划、虚抬夸大、贬压他校、与考生签订任何理由的协议或意向,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经查实舞弊的人员将给予严肃处理。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日

  2010年济南市高中学校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预录审批表

  招生学校:(章)             类别:体育、艺术 招收人数:  人

第一志愿

准考证号码

姓 名

性别

毕业学校

项目

(专项)

测试结果(成绩分数)

中考成绩

(录取时填写)

1

 

 

 

 

 

 

 

2

 

 

 

 

 

 

 

3

 

 

 

 

 

 

 

4

 

 

 

 

 

 

 

5

 

 

 

 

 

 

 

6

 

 

 

 

 

 

 

7

 

 

 

 

 

 

 

8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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