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申报项目简介和汇总表。项目简介是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监督的主要内容,应当客观、准确、扼要,,同时不泄露项目的核心技术,内容不超过800字。项目简介应当包括项目所属科学技术领域、主要技术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关键技术和创新点、已申请或已授权专利情况、应用推广及效益情况和对行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等内容。
(3)纸质申报材料。
①《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②《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原件)。
③技术报告。
④应用证明(复印件)、查新报告(复印件)、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查新报告应重点突出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查新点与查新要求、文献检索范围及检索策略及查新结论。
⑤其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论文、论著、论文他引情况及期刊的影响因子等。
以上材料①-⑤按顺序依次装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
申报单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一并上报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认真审核并填写推荐意见后,填写推荐项目汇总表,统一推荐。
2、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
登陆市科学技术奖网上申报系统,点击进入“科技奖励申报系统”,下载《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推荐书》和《济南市科学技术合作奖推荐书》WORD格式表格,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的附件材料。推荐书的填写及有关证明材料应当完整、真实、规范。上报电子版文档、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
济南市科学技术最高奖、市科学技术合作奖申报人由下列单位和人员推荐:
(1)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科技行政管理部门;
(2)市政府有关部门和直属机构;
(3)由两位以上(含两位)同一行业科学技术专家(两院院士或省及省以上最高奖获得者)推荐。
(三)申报程序
按行政隶属关系,各县(市)区科技局负责组织本地所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市直各部门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和直属单位项目的初审和申报。无主管部门的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纸质申报材料,按要求进行形式审查和初审,在指定位置填写推荐意见,纸质申报材料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三、省、市科学技术奖申报时间要求
省科学技术奖2010年2月10日前完成电子版和纸质材料申报,市科学技术奖2010年3月20日前完成申报。申报材料以收到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