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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承接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0本)》的通知

  4.直径2.5米及以下绞车制造项目;
  5.直径3.5米及以下矿井提升机制造项目;
  6.40平方米及以下筛分机制造项目;
  7.直径700毫米及以下旋流器制造项目;
  8.800千瓦及以下采煤机制造项目;
  9.斗容3.5立方米及以下矿用挖掘机制造项目;
  10.矿用搅拌、浓缩、过滤设备(加压式除外)制造项目;
  11.农用运输车项目(三轮汽车、低速载货车);
  12.单缸柴油机制造项目(先进的第二代单缸机除外);
  13.50马力及以下拖拉机制造项目;
  14.30万千瓦及以下常规燃煤火力发电设备制造项目(综合机组除外);
  15.电线、电缆制造项目(特种电缆及500千伏及以上超高压电缆除外);
  16.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17.普通电火花加工机床和线切割加工机床制造项目(数控机床除外);
  18.6300千牛及以下普通机械压力机制造项目(数控压力机除外);
  19.普通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制造项目;
  20.普通高速钢钻头、铣刀、锯片、丝锥、板牙项目;
  21.棕刚玉、绿碳化硅、黑碳化硅等烧结块及磨料制造项目;
  22.直径400毫米及以下各种结合剂砂轮制造项目;
  23.直径400毫米及以下人造金刚石切割锯片制造项目;
  24.普通微小型球轴承制造项目;
  25.10~35千伏树脂绝缘干式变压器制造项目;
  26.220千伏及以下高、中、低压开关柜制造项目;
  27.普通电焊条制造项目;
  28.民用普通电度表制造项目;
  29.8.8级以下普通低档标准紧固件制造项目;
  30.100立方米及以下活塞式动力压缩机制造项目;
  31.普通运输集装干箱项目;
  32.20立方米以下螺杆压缩机制造项目;
  33.56英寸及以下单级中开泵制造项目;
  34.通用类10兆帕及以下中低压碳钢阀门制造项目。
  十、轻工
  1.达不到国家《家用电冰箱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冷藏箱、冷冻箱、冷藏冷冻箱(电冰箱、冷柜)项目;
  2.达不到国家《电动洗衣机耗电量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标准的洗衣机项目;
  3.达不到国家《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的空调器项目;
  4.低档纸及纸板生产项目;
  5.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6.超薄型(厚度低于0.015毫米)塑料袋生产线;
  7.年加工皮革10万张(折牛皮标张)以下的制革项目;
  8.生产速度低于1500只/时的单螺旋灯丝白炽灯生产线;
  9.普通中速工业平缝机系列生产线;
  10.普通中速工业包缝机系列生产线;
  11.电子计价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千克) ;
  12.电子汽车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300吨) ;
  13.电子静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3000,称量≤150吨) ;
  14.电子动态轨道衡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500,称量≤150吨) ;
  15.电子皮带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5/1000) ;
  16.电子吊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1000,称量≤50吨) ;
  17.弹簧度盘秤项目(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1/400,称量≤8千克) ;
  18.二片铝质易拉罐项目;
  19.普通真空保温瓶玻璃瓶胆生产线;
  20.2万吨/年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21.合成脂肪醇项目(含羰基合成醇、齐格勒醇,不含油脂加氢醇) ;
  22.3万吨/年以下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23.糊式锌锰电池项目;
  24.镉镍电池项目;
  25.开口式普通铅酸蓄电池项目;
  26.2000吨/年以下牙膏项目;
  27.原糖生产项目;
  28.北方海盐100万吨/年以下项目;南方海盐新建盐场项目;矿(井)盐6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湖盐20万吨/年以下的项目;
  29.白酒生产线;
  30.酒精生产线(燃料乙醇项目除外) ;
  31.使用传统工艺、技术的味精生产线;
  32.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33.单线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
  34.单线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木质刨花板项目;
  35.1000吨/年以下的松香生产项目。
  十一、烟草
  1.卷烟加工项目(改造项目除外)。
  十二、消防
  1.火灾自动报警设备项目;
  2.灭火器项目;
  3.碳酸氢钠干粉(BC)灭火剂项目;
  4.防火门项目;
  5.消防水带项目;
  6.消防栓(室内、外)项目;
  7.普通消防车(罐类、专项类)项目。

第三部分 禁止承接的产业

  一、禁止承接的工业项目
  (一)煤炭
  1.未按批准的矿区规划确定的井田范围和井型而建设的煤矿;
  2.没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矿长资格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的煤矿;
  3.国有煤矿矿区范围(国有煤矿采矿登记确认的范围)内的各类小煤矿;
  4.单井井型低于3万吨/年规模的矿井;
  5.既无降硫措施,又无达标排放用户的高硫煤炭(含硫高于3%)生产矿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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