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加强规划引导,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研究,制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意见,逐步完善节能环保产业技术与装备创新体系、建立节能环保产品推广体系、健全节能环保产业服务体系,加强节能环保领域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的开发,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技术、装备和产品,加快推动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上规模上水平,逐步向节能环保产业园区发展。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工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监管到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节能减排实施意见,明确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要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培育节能减排典型,抓好示范试点工作,引导企业树立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识,建立健全能源资源管理制度,制定节能减排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要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企业在节能减排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当地政府做好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减排,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依法推动节能减排,实施有利于节能降耗的经济政策。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要求,完善工业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促进节能和综合利用的财政、金融和税收等政策的落实。研究制定《河南省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工业清洁生产管理办法》,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财税政策,进一步加大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和促进企业节能技术创新与改造。组织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清洁生产技术应用、推广项目和钢铁、化工、有色、水泥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会同相关部门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清洁生产、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改项目的信贷支持,控制对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和淘汰类、限制类企业的信贷投入,建立信贷支持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和节能技术改造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