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河南省“中原学者”的通知
(豫工信〔2010〕86号)
各省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选拔、培养和造就河南省院士后备队伍及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省科技厅要求各部门在系统内组织推荐申报。根据豫科〔2010〕19号文的通知要求,现对我省工业和信息化系统“中原学者”的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导向意义。“中原学者”的评选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选拔、培养和造就河南省院士后备队伍及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创新型科技领军人才。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是科技创新的主力军,评选“中原学者”,对全省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的自主创新建设,有着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是一项影响未来引领方向和创新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各市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二、 “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申报条件: “中原学者”申报条件须符合《“中原学者”遴选及管理办法》(可从河南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所列各项基本条件。
(二) 申报材料: “中原学者”的申报需提交《“中原学者”申请书》(可从河南科技网下载http://www.hnkjt.gov.cn),内容要求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
需提供的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必须提供3-5篇体现申请者创新性贡献和学术成绩的论文复印件,其他论文、著作首页(封面)复印件;
3.论文、专著被评价的情况,应提供学术性质的评价材料的复印件;被引用证明材料复印件;
4.科技奖励,提供证书的复印件;科技成果评价证明复印件;推广应用证明;
5.在国内、国际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应提供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6.如获专利或其它公认的创造性成果或成绩,应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7.身份证复印件和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
(三)申报材料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由当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推荐申报,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不受理个人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