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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做好绩效考核资料收集、整理、上报等准备工作

  各地要组织人员,按照《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职责》、《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评估标准》、《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绩效考核操作手册》、《机构绩效评估基本信息收集表填报指标解释与说明》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细化和梳理各项工作,收集相关资料,包括需要各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同时,要认真做好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信息系统、儿童预防接种管理信息系统、传染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系统资料的收集、整理、更新及上报等日常业务工作,确保各项业务信息资料的准确性、科学性。其中疾病预防控制区域绩效考核指标所涉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网络录入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绩效考核指标所涉及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网络录入由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

  为确保自治区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2010年年底前完成对地(州、市)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2011年4月底之前,完成对县(市、区)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的任务,各地(州、市)必须于2010年10底之前,完成本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网络录入等各项准备工作,以接受自治区绩效考核组的现场核实审评。

  五、加强指导,分步实施

  2010年年底前,自治区将组成专家组,对各地(州、市)卫生局、疾控中心进行区域和机构绩效考核的现场核实审评。各地(州、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于2010年12底前,组织辖区各县(市、区)完成绩效考核资料的收集、整理、上报等准备工作,于2011年4月20日之前,组织完成对辖区各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4月底前,完成绩效考核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等工作。自治区将分批对县级疾病预防控制绩效考核工作进行现场核实审评。

  联系人及电话:

  张伟 0991-8560651;陈皓月 0991-8558915

  冯玉明 0991-2623532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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