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坚持知行统一原则。把提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认知和自觉践行道德规范结合起来,在师德建设中不但要重视师德的宣传教育,更要注重引导教师主动参加各种活动,在道德认知和道德实践的相互作用中提升道德素养,塑造高尚品格。要引导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在师德建设中成为既有学识魅力,更有人格力量的楷模。
10. 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师德建设中不但要重视宣传教育,还要注重教师师德行为的调控和管理,把自律和他律结合起来,对师德先进者表彰奖励,对违反师德要求者实行“一票否决”。
四、师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11.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中小学教师首先应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要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敏感性和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始终与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做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处处维护民族团结,热爱祖国,热爱新疆,热爱人民,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要牢牢把握“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怎样培养人”的关键问题,对学生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马克思主义“五观”、“四个认同”和“三个离不开教育”。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要避免出现违背师德、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举止,不得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言论,不得传播损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危害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传播宗教迷信思想。
12. 爱岗敬业,树立职业理想。各族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教师职业理想,具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志存高远,爱岗敬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
13. 为人师表,倡导高尚的道德修养。各族教师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教育观,模范遵守家庭道德、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以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影响、培育青少年学生。要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增强自律意识。要坚持科学精神,增强学术道德。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依法执教。
14.热爱学生,坚持育人为本。热爱学生,以生为本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要求。各族教师要深入研究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充分了解学生,理解学生的需求,为学生成长成才服务。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合法权益,严禁出现辱骂、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有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教师不得空堂、拖堂,不得对学生敷衍塞责;不得课上不讲、课后补讲;不得实行有偿家教,举办以敛财为目的、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补习班;不得推销或者变相推销教辅材料;不得将学生的活动设施、场地移作他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与教育无关的商业性活动。义务教育阶段,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