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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19.加大师德宣传力度,构建师德建设的奖惩机制。要善于发现和宣传师德先进典型事迹,及时总结教师在教书育人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挖掘优秀教师的好思想、好作风、好做法,通过报纸、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重点宣传推广;要定期举办师德论坛、师德报告会和师德建设先进经验交流会,利用教师节等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对全区师德建设产生重要影响的各类主题教育活动;要建立科学有序的师德建设奖惩机制,定期评选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优秀辅导员、优秀德育教师、先进支教教师等,并与教师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绩效考核等挂钩,切实引导各族教师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强职业荣誉感和自豪感,营造良好的师德建设氛围。对有违师德、有损教师形象的教师,要视情况给予劝诫、警示、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处分或处理。对师德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要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严肃处理。对师德建设不力的学校,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20.建立科学合理的师德建设评价和监督机制 。各中小学校要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职务聘任的重要条件,在考核中重点考察教师职业道德状况以及教学态度、育人效果等教书育人实绩。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作为对学校党政领导进行考核的重要条件,要充分体现以德育人的要求,建立符合各自实际的师德建设工作评价体系,同时要积极建立有效的师德建设监督机制,建立学校、教师、家长、学生四位一体的师德建设监督网络,面向社会公开师德举报电话或建立其他举报和反馈渠道,支持学生、家长和社会有关方面对师德建设进行监督和评议,加大社会对教师师德建设的监督力度,通过听课互评、学生评议、家长反映等途径,及时把握每位教师遵守师德规范和教书育人的情况,形成齐抓共管、社会监督的师德建设工作格局。

  21.营造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良好育人环境。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倡导教师把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贯穿、渗透于教育教学工作全过程,做到既教书又育人。学校管理工作要树立一切为了教学、一切为了学生、一切为了教师的服务理念,切实做到育人与教书、育人与管理、育人与服务有机结合,全方位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2.深入开展师德研究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师德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根据时代要求,结合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探索师德建设的新思路、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解决师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力戒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教师需求。要发挥各级教研部门和学术团体在师德研究中的重要作用,引导中小学校积极参与师德课题实验,形成浓厚的师德研究氛围。要定期对中小学校的师德研究进行指导,并做好研究成果认定和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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