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扎扎实实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
继续按照“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短期培训为重点,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调动广大农牧民和培训机构积极性,大力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促进农村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一)要充分认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开展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有利于实现就业和创业,有利于促进增收、城乡发展与稳定。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要把做好农牧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二)积极主动开展农牧民的技能培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发挥好培训功能,积极组织职业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帮助农牧民获得必要的职业技能,提高就业、再就业和创业能力。继续推进“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计划”,加大培训规模。各地要确定一批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农牧民就近接受职业技能培训。自治区级以上重点职业学校必须开展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三)要精心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工作。要围绕市场需求开展订单培训和定向培训,提高农牧民择业竞争能力。要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新开项目,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要围绕农牧民的需要,选择培训课程和专业(工种),增强课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农牧民就业率。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形式,培训时间宜长则长,宜短则短。
(四)多渠道筹措经费,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学校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人力资源、农业、扶贫、科技等部门经费和政策支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面向农牧民开展职业教育、技能培训,作为对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学校考核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
三、整合各项资源,进一步推动教育系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开展教育系统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是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各地(州、市)、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乡(镇)农牧民文化技术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