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能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妥善调整实习支教学生教学计划,搞好思想动员和教学技能培训;注重加强学风、校风和师德师风建设,注重学生从教信念培养,坚定学生赴基层支教、就业的思想意识,着力培养倾心“双语”教育事业的后备师资,做到实习支教行前各环节工作稳妥有序。
4、关心爱护支教学生,重视加强对支教学生的管理以及思想政治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和安全纪律教育工作。能针对以往开展实习支教工作发现的问题,重点对支教师生日常及节假日安全保障、学生报考研究生和其他各类国家统一考试等重要事项提前做出安排,严格请销假制度等实习支教纪律。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精心选派指导教师,加强实习支教指导力度,着力提高支教学生教学实践能力和受援学校教学质量。
6、能抓住组织实施实习支教计划的有利时机,不断深化师范生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7、能积极主动地与受援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沟通、协作,协调解决好实习支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积极配合教育厅相关部门开展的调研、督导等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二)先进地(州、市)教育局、县市教育局评选条件。
1、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推进“双语”教学部署,对大学生实习支教工作重要意义认识充分,部署周密,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及时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实习支教各项工作。
2、能根据支教院校拟选派的实习生支教专业和规模,按照“集中管理、成组配置”的原则,妥善安排实习支教点,认真调查研究、合理安排实习支教学生任教学段、学科及教学教辅任务,着力解决“教非所学”、“实习不顶岗”的突出问题。
3、要特别关心爱护学生,能尽所能地不断改善大学生实习支教教学条件特别是生活及安全保障条件,成效显著。
4、实习支教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可行,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每学期大学生实习支教各项工作落实及时、到位。
5、重视加强实习支教指导工作,能保质保量地选派学校有经验的教师指导实习支教学生开展教学实践,成效显著。
6、积极主动地与派出院校沟通、协作,协调解决好实习支教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7、积极配合教育厅相关部门开展的调研、督导等工作,及时上报有关材料。
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实习支教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高度重视实习支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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