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申报2010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函》(人社专司函〔2010〕12号),今年继续开展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为做好我省的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严格标准,好中选优,发挥择优资助的导向作用;把项目资助与科技创新结合起来,鼓励留学回国人员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把项目资助与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项目申报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申报单位负责对项目申报人的有关材料进行核实,对项目的开展和经费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对申报重点资助的项目,省留学人员与专家服务中心将进行前期考察。
二、申报人员条件
申报择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周岁以下;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
三、申报项目类别及名额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申报。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等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二)申报名额。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分配数额和各地区、各单位留学人员分布情况,各省辖市可申报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3-5个,其他单位可申报1-3个。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条件和要求,认真筛选上报。为保证上报资助项目质量,我们将邀请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择优上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四、申报时间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