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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各省辖市科技局,相关扩权县科技局,郑州、洛阳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全省加快科技创新促进产业发展大会和全省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大会精神,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0年建设工作要点》要求,决定组织2010年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范围
  省级产业集聚区和其他科技园区内的骨干企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型(试点)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符合发展战略布局的转制科研机构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二)申请条件
  2010年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领域领先地位。
  2.在相关领域具有雄厚的研发实力,在产业化研究与开发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连续多年承担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产业化项目,新产品率达到40%以上。
  3.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组织管理机构高效精干。拥有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的、相关行业同行认可的、具有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带头人2-3人,拥有相对固定和较高水平的工程技术研究和工程设计人员10人以上。
  4.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300平方米以上;必要的检测、分析等仪器设备总值达到500万元以上;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5.拥有较强的技术资产和经济实力,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企业技术开发的费用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5%以上。在建设过程中能够保证资金的落实。
  (三)申报材料
  《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经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并附所需的证明材料后,一式五份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按照《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认真填写《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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