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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医院感染管理暨临床护理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淄博市卫生局关于举办全市医院感染管理暨临床护理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淄卫办字[2010]39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市属医疗单位、市管医院,有关医疗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等三个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和格式》等要求,进一步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和临床护理工作,严格医疗服务技术要素的准入,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定于2010年4月14日举办“全市医院感染管理暨临床护理骨干培训班”(项目编号031205013)。届时将邀请山东省医院感染管理办公室李卫光主任、山东省立医院护理部李振香主任等专家授课,培训考试合格者授予继续医学教育Ⅱ类学分5分,并对相关人员发放《岗位培训证书》(此证书为申请一类临床医疗技术必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网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4月14日集中授课,15日-18日参加培训人员从淄博卫生人才网(www.wsrc.gov.cn)进行培训。

  培训地点: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办公区二楼学术报告厅。

  二、培训内容

  1、当前医院感染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

  2、《山东省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考核评估标准》重点及难点解析;

  3、《淄博市血液透析室、内镜室、手术室、重症医学科考核评估标准》重点解析;

  4、山东省护理文书书写基本要求及格式;

  5、夯实基础护理,提供优质服务;

  6、全市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内镜室、手术室、重症医学科医院感染管理专项检查部署安排。

  三、培训对象

  各区县卫生局医政科负责人;各区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和市属医院、市管医院分管院长、护理部主任、医院感染管理科长,手术室、消毒供应室、血液透析室、内镜室(包括胃镜、肠镜、宫腔镜)、重症医学科护士长;省、市级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市级医疗质量示范科室、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创建单位护士长;其他医疗机构(附件1)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医院感染控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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