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诊疗行为,落实医疗核心制度。健全医院规章制度和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如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知情同意制、病例讨论(包括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等)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技术准入制度、值班和交接班制度等,加强医患沟通交流,落实各项病人安全目标。各区县、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山东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2010年版)》,重点加强运行病历的实时监控与管理,积极开展病历质量展评活动。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完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手术资格准入、分级管理、重大手术报告与审批、手术安全核查与风险评估制度,加大对外科医师专业技术能力的考核,依据考核情况授予相应手术权限,并实施动态管理。
(四)加强执业管理,严格医疗服务要素准入。认真贯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执业医师法》和《
护士条例》等卫生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严格医疗、护理、检验、药剂、影像等从业人员的资格审核,做到持证上岗,依法执业。认真贯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和分类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尤其是手术和植(介)入医疗技术项目的备案审核,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技术项目的审核工作,并及时报注册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五)加强医院感染控制,落实病人安全目标。以贯彻落实《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手术室管理规范》、《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
妇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等为重点,积极开展“控制医院感染,保障医疗安全”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院感染控制知识技能的全员培训、岗位练兵和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对手术室、消毒供应中心、血液透析室、内镜室、重症医学科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医院感染控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对全市消毒供应中心进行考核评估,对血液透析开展专项检查,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