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农业局关于做好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季度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
(淄农办字[2010]12号)
各区县农委(办)、农业局,高新区地事局:
对农业产业化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进行季度动态监测是把握重点龙头企业经济运行情况的一项常规性、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动态管理、应对重大及突发事件影响、跟踪农产品及其制品价格变动、调节农业生产及国民经济运行的需要,更是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应尽的义务。结合我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实际,按照省农业厅有关要求,我市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为基本监测对象,采取网上直报形式,建立市级重点龙头企业主要指标季报制度,并依托数据分析处理系统,形成集数据收集、处理、会商为一体的多功能数据平台,降低统计调度成本,更好地为决策服务,为社会服务,为企业服务。
一、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季度动态监测报表的基本构成
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季度动态监测报表主要包括五个核心报表:即龙头企业基本属性情况表、龙头企业主要经济指标季报表、龙头企业主营产品生产销售情况季报表、龙头企业主要农产品原料采购情况季报表、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农户年报表。龙头企业季度动态监测系统主要包括八个功能模块:即用户管理、报表录入、报表审核、报表浏览、数据查询、数据汇总、数据比较、报表定制。
二、认真准备,专人负责
一是鉴于季度动态监测工作重要性,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各区县指导辖区内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组织专人学习领会季度动态监测业务知识和系统使用知识,明白操作流程,理解指标含义,弄清指标单位,搞准数据关系,指导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做好数据收集的准备工作。
二是认真做好基础数据收集整理工作,保证数据上报及时、规范、有效。企业专人要根据报表内容,每个季度末与企业内部相关部门沟通,收集基础数据,按照规定填写基础表,并检查核对,确保有效。监测表要报企业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进行网上直报。
三是稳定监测队伍,确保监测成效。稳定工作队伍是保证监测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也有利于企业数据保密。如有人员变换,要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和资料的交接,尤其是Ukey不能丢失。为及时有效地为企业搞好指导服务,市、区县和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要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区县要及时将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时传到企业联系人,及时催报。在监测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企业进行修改。企业人员数据上报结束后,要及时通知区县、市管理人员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