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经办人自接到补证资料起,应当在16工作日内出具审核意见,送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复审。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并交主管局长审定。
四、主管局长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定意见,作出是否补证的决定。
五、审定完成后,经办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并履行送达程序。
补办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用原编号,编号末尾加带括号的“补”字。
石家庄市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办理程序
项目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
本程序有效期自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止。
受理范围: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在领到石家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注册证书30日内,对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错误,可以一次性提出对注册证内容纠错的要求:
一、注册证书打印错误;
二、注册证书编号错误;
三、审批工作中出现的其他错误。
收费情况:不收费
办理方法:
生产企业提出申请,由生产企业负责人或者经其授权的本企业注册申请事务办理人员具体办理。
申请资料要求:
1、由生产企业签章的《石家庄市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办理申请表》;
2、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及附件的复印件(取新证时收回旧证);
3、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注册证书纠错时,提交生产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生产企业负责人办理时);或者生产企业出具的本企业注册申请事务办理人员的授权书及该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非生产企业负责人办理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办理程序:
一、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人按照申请资料要求对企业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符合申请资料要求的予以受理,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指定经办人。
二、经办人自接到纠错申请资料起,应当在16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并请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复审。
三、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复审意见,并交主管局长审定。
四、主管局长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审定意见。
五、审定完成后,经办人员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依据审批结论制作相应文档,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送达程序。
石家庄市自行撤销第一类医疗器械
注册申请办理程序
项目名称:自行撤销医疗器械注册申请
本程序有效期自2010年10月19日起至2015年10月19日止。
受理范围:已受理尚未完成审批的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申请项目。
收费情况:不收费
申请资料要求:
1、由生产企业签章的《石家庄市自行撤销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申请内容应当清晰、完整;
2、撤销注册申请项目的受理通知书原件。
办理程序:
一、行政审批办公室受理人按照申请资料要求对企业自行撤销注册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对于符合申请资料要求的予以受理,由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指定经办人。
二、经办人及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人核实后终止相关注册资料审评,同时将注册资料归档备查。
三、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提出退还部分注册资料原件要求的,应向医疗器械处提交书面申请。医疗器械处可以复印后,将复印件归档,原件退还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
附件1、石家庄市自行撤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附件2、石家庄市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纠错办理申请表
附件3、石家庄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补办申请表
附件4、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标准修改单
附件5、石家庄市医疗器械说明书更改备案申请表
附件6、石家庄市第一类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变更申请表
附件7、石家庄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申请表
附件8、石家庄市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补办申请表
附件1、
石家庄市自行撤消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
受理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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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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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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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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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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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消原因及情况说明:
填表人: 法人代表(签字): 申请单位(公章):
注:此栏由申报单位直接填写,也可附申请报告。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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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附材料:
□ 撤销注册申请项目的受理通知书原件。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均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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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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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室负责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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