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项目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龙政发〔2010〕4号)
2009年,我县进一步强化固定资产投资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加快项目建设工作,为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胜各族自治县2009年度投资项目建设与重点项目建设目标考评办法的通知》(龙政发〔2009〕4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以下6个乡镇和12个单位予以表彰。
一、项目工作先进乡镇:
一等奖:龙胜镇
二等奖:瓢里镇 三门镇
三等奖:泗水乡 和平乡 乐江乡
二、重点项目建设工作
(一)项目主管先进单位
一等奖:桑江北区建设办
二等奖:交通局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