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
(南交安监〔2010〕683号)
局直属各单位、机关有关科室:
为做好“中秋节、国庆节、中国-东盟博览会”期间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2010年9月25日。
二、检查内容
(一)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领域
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与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建立健全情况;
2.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投入情况;
3.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情况以及起重机械、拌和场、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的危险告知情况;
4.安全检查记录,隐患整改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5.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以及高边坡、深基坑、隧道掘井、高空作业设施和水上水下作业点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实施、监督情况;
6.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7.应急物资落实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应急管理情况;
8.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二)道路运输行业
1.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运输企业对运输车辆报班检验制度执行情况以及对危险品运输车辆检验检测落实情况;
4.客货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5.客运站安装危险品检测仪,开展“三品”(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检查以及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要求的情况;
6.长途客运途中,旅客携带危险品检查责任的落实情况;
7.客运企业执行驾驶员及休息时间规定、设立驾驶员中途休息站以及防止“三超”(超载、超速、超时)规定的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