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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的通知

  8.客运企业对行车安全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

  9.客运企业按车辆数足额配备驾驶员的情况;

  10.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系统和GPS车辆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

  11.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投入情况;

  12.营运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13.应急物资落实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应急管理情况。

  (三)水路运输领域

  1.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旅游客船、液货危险品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4.车船、码头、渡口等安全管理措施以及港口设施保安措施落实情况;

  5.企业行船安全管理规范的执行情况;

  6.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投入情况;

  7.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8.应急物资落实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应急管理情况。

  (四)城市公交行业

  1.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2.客运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3.客运企业对运输车辆报班检验制度执行情况;

  4.客运站场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5.客运企业对行车安全管理规范以及执行“三稳五不”情况;

  6.营运车辆安全管理系统和GPS车辆监控系统的使用情况;

  7.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投入情况;

  8.营运驾驶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

  9.应急物资落实及应急预案制定、演练等应急管理情况。

  三、检查督查形式

  (一)检查形式:以企业、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项检查。

  (二)督查形式:我局将根据不同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分别组织督查组对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的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各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平安客运”创建活动、“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与交通运输部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道路客运安全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0〕210号)的情况;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桂交办综合〔2010〕95号)以及安全生产应急和“双基”建设活动(南交安监〔2010〕615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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