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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全县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四)建立减轻企业负担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加快企业减负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完善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加强涉企收费审批、收缴及使用管理,严格涉企收费公示、登记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减轻企业负担情况的审计制度,健全企业负担监督制度,标本兼治,加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减轻企业负担的长效治理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6月启动,到2010年12月31日前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部署(至7月中旬)
  1.组织各召开有关单位会议,进行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动员部署。
  2.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学习有关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文件及全国电视电话会议领导讲话。
  4.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 [2010]160号)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工作动员和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纠(7月-8月底)
  各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以查基层单位、查薄弱环节、查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梳理各项惠企政策措施,检查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纠正乱收费、乱拉赞助和各种摊派等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负担较重企业的负担情况进行调研评估和根源分析,建立相关制度,并认真填报《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自查自纠工作,并对本系统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指导。
  对自查自纠阶段的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处理或解答企业反映的问题。
  (三)检查整改(9月-10月底)
  在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对专项治理工作情况的检查。重点对本部门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治理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有关部门检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适时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其中严重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四)总结报告(11月-12月底)
  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内容包括:工作组织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于11月底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在汇总各有关部门情况的基础上,全面总结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进一步做好企业减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于12月底前上报市减轻企业负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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