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旅游
(1)旅游景点景区没有明显安全警示标牌的;
(2)旅游设施设备陈旧老化、没有检验合格使用证的;
(3)高危项目没有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和没有护具及保护措施的。
11、冶金
(1)违反冶金行业煤气安全管理法规标准进行交叉作业和检修作业的;
(2)未对有限空间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教育培训的,以及未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查监控仪器的;
(3)有限空间作业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
三、方法步骤
(一)明确打击重点,制定具体方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存在问题,找准主攻方向,明确打击的重点内容,针对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实施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县政府办统一组织实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组织安监、国土资源、公安、交通、建设、工商、质监、监察、环保、旅游、水电、经贸等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对涉及重点或典型非法违法行为,要联合司法机关共同严厉打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协调配合,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即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三)严格规定标准,加强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把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作为深入推进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关键环节,严格掌握标准,防止流于形式,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不深入、打击不严厉、治理不彻底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层层组织检查,通过采取突击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增强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0月上旬,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组织检查组对本地、本行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10月13日以前,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将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10月中旬迎接市安委会组织的综合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