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桂林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我县2010年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县建设10个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请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扎实推进,切实做好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整合社会事业项目,提高投资效益,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县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薄弱,农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日益增强。加大对农村基层的投入,满足农民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是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县委、县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继续扩大内需、改善民生,加强农村公共事业建设的战略决策,对全县农村社会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在2010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中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进行了统筹安排。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从政治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切实加强领组织领导
  成立龙胜各族自治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县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建设局、体育事业管理中心、文化局等部门组成。具体负责全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组织推进、检查督促。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工作建设领导小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韦秋燕 县委常委、自治县副县长、宣传部部长
  副组长:王珺珩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周艳红 自治县文化局局长
  成 员:白家卿 自治县发改局副局长
  蒙世庄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梁朝标 自治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宪在 自治县建设局副局长
  易友柏 自治县体育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
  毛逸人 自治县文化局副局长
  石建革 自治县卫生局副局长
  刘美玉 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梁昌群 龙胜镇镇长
  张荣军 和平乡乡长
  陆安阳 泗水乡乡长
  杨伟华 江底乡乡长
  杜柳顺 马堤乡乡长
  黄有能 伟江乡乡长
  吴 健 平等乡乡长
  黄秋明 乐江乡乡长
  粟永锋 瓢里镇镇长
  梁德锋 三门镇党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县文化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毛逸人同志兼任,副主任由蒙世庄、易友柏兼任。
  三、建设任务
  (一)基本原则。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政府主导,整合资源,规划先行;二是因地制宜,便民实用,分类指导;三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体现特色。四是群众参与,完善机制,可持续发展。
  (二)建设内容。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内容包括(五个一工程):一个篮球场(套气排球场)和室外乒乓球场,一个文艺舞台,一栋公共服务综合楼(包括多功能活动室、农家书屋、人口计生服务室、卫生室等),组建一支农民文艺队、一支农民篮球队。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建成后,应具有文体娱乐、健康服务、文化学习、宣传教育等功能。
  (三)建设标准。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标准进行建设,具体要符合《广西农村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指导手册》相关要求。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