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资打假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自治县农资打假领导小组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0〕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整顿和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强化农业生产资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自治县农资打假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粟宁群  自治县副县长
  副组长:吴伟汉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凯锋  自治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邓劲军  自治县工商局局长
  兰佩松  自治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何彦泽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物价局局长
  高正华  自治县监察局副局长
  黄仁炳  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蒋 晖  自治县供销社主任
  吴如寒  自治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侯文军  自治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副局长
  潘培安  自治县农机化管理局副局长
  梁 轩  自治县安监局副局长
  蒙世庄  自治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凯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举报电话:7519173、7512523)。

  附件:龙胜各族自治县农资打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二○一○年三月三日

  附件:
龙胜各族自治县农资打假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县农业局:认真履行农资打假牵头部门职责,做好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制订和组织协调工作;大力宣传假冒伪劣农资的危害性,引导告知农民识别假劣农资;发布主推农资品种公告,指导和引导农民选购优良农资;督促农资生产、经营企业搞好售后服务,建立规范的农资经营台帐和档案,建立农资质量可追溯制度;依法规范农资市场经营行为,严厉查处农资违法案件。
  县工商局:重点规范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加强农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的抽检,严格查处农资流通领域的经营欺诈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农资广告管理,严厉打击虚假农资宣传广告,对未经农业主管部门审查合格的农资产品广告坚决予以查处。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强县内农资经营企业监管,定期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检查,严肃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对农资销售(流通领域)单位的产品执行标准,生产许可证号、定量包装等标识标注内容,依据法律法规,从严查处。
  县广播电视局: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加大对农资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