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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财政局、郑州市监察局、郑州市审计局关于开展郑州市2010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的通知


  六、专项检查工作纪律

  参加专项检查的工作纪律:被查单位不得宴请检查人员;不得向检查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不得安排检查人员到娱乐场所或旅游景点活动等。若有违反者,经查实将从严从重处理。

  检查工作结束后,被查单位要将检查组在检查期间执行廉政纪律的情况,填写《检查组人员工作纪律反馈意见书》并加盖公章,于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反馈到市专项检查工作组(兴华南街39号市财政局512室)。

  联 系 人: 苏志浩   周姗

  联系电话: 67180158 67180512

  附件二:
  郑州市2010年度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专项检查自查表(一)

  协议供货及定点服务单位名称(公 章):

采购人名称

产品(服务)项目名称

媒体报价

或市场价

投标承诺价

或优惠率%

实际供货或(服务)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合    计    金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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