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今后几个月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
(北政〔2010〕83号)
各县人民政府,青海湖农场,州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政府全体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确保“十一五”规划指标的全面实现,为“十二五”的健康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根据尼玛卓玛州长在州政府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结合年初州委、州政府工作部署,现就今后几个月经济社会重点工作任务提出如下分工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围绕新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逐项抓好落实。
1、全面完成第一产业增加值增长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及工业增加值增长率、财政收入占GDP比重、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更新改造投资增长率、城镇化率、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率、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增长率等考核指标。(责任领导:周正、高旭光、查科、朱清、党永魁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商委、州财政局、州农牧局)
(二)狠抓项目建设。
2、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努力加快建设进度。(责任领导:周正、高旭光、查科 责任单位:州发改委、州经商委)
3、尽快编制完成各重点城镇防洪设施建设规划,今年完成规划设计,争取最短时间内立项核准;要加快水库改造步伐和病险水库救治,合理设置水库,加大水利基础设施投资。 (责任领导:党永魁 责任单位:州水利局)
4、加强协调服务,“青洽会”已签约项目年内能开工的必须开工建设,年内开工条件不成熟的,要取得实质性进展,形成实物工作量。(责任领导:高旭光、查科 责任单位:州经商委)
(三)加强工业生产调度。
5、青海弘川化工实业有限公司正在积极筹备上市工作,相关部门要为其做大做强给予支持帮助。(责任领导:查科 责任单位:州经商委)
6、认真落实对集中发展区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快集中发展区基础设施建设,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良好的软硬环境吸引企业投资兴业,对落实工作不力、推进工作缓慢的地区和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责任领导:查科 责任单位:州经商委)
7、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下决心按时淘汰海北永强碳化硅、海北恒德碳化硅和刚察海湖碳化硅三条6300千伏安以下碳化硅生产线、淘汰海晏鑫宇铁合金公司2台7000千伏安矿热炉。(责任领导:查科 责任单位:州经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