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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十一)公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粤府〔2009〕4号)的要求,指导、督促公共企事业单位全面清理服务事项,编制并公布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方便群众办事。要进一步拓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领域,抓好办事公开载体建设,创新办事公开举措和服务理念,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此项工作由市府办负责,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和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四、进一步深化镇(街)政务公开
  (十二)镇(街)是党和政府的基层政权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落实惠民政策措施,方便群众办事、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要抓好镇(街)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清理本镇(街)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优化工作流程;加速办事窗口建设,方便群众办事;加强整理各级党委和政府印发的惠民政策信息,收集企业招工用工信息编制办事指南;建立群众来信、来函、来电、来访的受理、回复制度,及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充分发挥镇(街)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电子信息平台,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方便群众获得与自己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此项工作由市府办负责,市监察局配合。
  五、拓宽公开载体,深化公开形式
  (十三)加强政务信息新闻发布工作。充分利用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平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的政务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此项工作由市新闻办负责。
  (十四)扩大发行《茂名市人民政府公报》。深入基层进行调研,了解公报发行、使用情况。根据实际需要扩大赠阅范围,重点向基层、向行政相对人倾斜,扩大发行面,提高利用率。此项工作由市府办负责,市法制局配合。
  (十五)开展政府门户网站绩效评估。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评估指标体系,从功能定位、内容质量、展示形式、运行管理等方面规划、指导政府公众网站建设,促进资源共享和条块联动,提升整体服务水平。要整合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和中央、省驻茂各单位的政府信息资源,将未使用“﹡﹡﹡.maoming.gov.cn”域名的单位统一纳入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全市政府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共享和有效应用。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听取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受理相关举报、投诉,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图文转播“民声热线”,不断增强栏目的互动性,推动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此项工作由市信息管理办公室负责,市府办配合。
  (十六)规范投资服务管理中心建设。学习各兄弟市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深入各地各部门调研,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提高投资服务管理中心的社会服务功能,加快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并把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全市政务公开的重要载体,促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良性发展,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建设廉洁政府。此项工作由市投资服务管理中心负责,市府办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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