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全州已在20个乡镇172个行政村中建立了“一会两站”,并将其工作纳入到乡镇(社区)目标责任考核范畴,与建站初期相比提高了70%;另一方面,依照青政办〔2007〕33号和州政办〔2007〕69号文件要求,全州各地都建立了“一会两站”联系会议制度,较建站初期相比提高了80%。同时,各地对“一会两站”经费的支持逐年加大。截止目前,全州各地“一会两站”得到了财政经费支持,部分县已将“一会两站”经费纳入了当地财政预算。
为深化“一会两站”建设工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充分发挥“一会两站”联系会议的作用,在各地政府的领导下,定期研究消费维权工作,及时解决“一会两站”建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指导。二是各县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要根据本地区“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实际,与地方政府积极磋商,在将“一会两站”工作纳入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年度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拿出具体、统一的考核实施方案,量化、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制度。三是在合理使用地方政府拨付的“一会两站”专项经费的基础上,全面贯彻落实青政办〔2007〕33号文件有关“将‘一会两站’经费列入各地政府财政预算”的工作要求,有步骤地解决“一会两站”硬件设施、通讯、交通工具及维权经费等问题,保证“一会两站”长期、有效、稳定运转。
三、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积极推进“一会两站”建设工作进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会两站”建设是深化消费维权工作、为消费者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是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密切政府与群众关系的桥梁和纽带。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行由县工商局科、所长以上干部包“一会两站”的工作制度,负责协调解决“一会两站”建设工作的实际问题,实行包硬件建设,包规范工作制度,包培训工作人员,包理顺关系,包难度较大的纠纷调解。
(二)统一规划,树立典型。各地工商局要结合实际,统一制定切实可行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安排,及时了解掌握“一会两站”进展和工作情况,指导基层稳妥推进建设工作,对已经建设的“一会两站”,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并结合实际培育典型示范站。通过典型引路,推广经验,达到学有样板、赶有目标。同时,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工作业绩突出的单位予以重奖,由县政府负责,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典型经验做法和涌现出来的行政人物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