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投资者应到当地合法的证券经营服务机构进行证券投资活动。投资者在接受有关机构提供的证券服务之前,应通过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网站等途径核查该机构是否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通过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等途径核查该机构是否已取得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经营业务资格证书,了解其业务经营方式是否合法,并与该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协议,依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谨防上当受骗。
四、投资者应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抵制不当利益的诱惑,克服侥幸心理,对有关机构“免费荐股”、“推荐黑马”、“提供内幕信息”、“合作操盘”、“保证盈利”等虚假宣传信息保持高度警惕,并拒绝推销荐股服务的陌生电话,更不应将资金打入他人或非法机构的账户,参与有关机构的违法行为。
五、根据国务院《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投资者因参与非法证券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非法证券活动受害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发现非法证券经营机构或个人涉嫌诈骗、构成犯罪的,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通过司法机关刑事追赃程序进行追偿。
六、对辖区内非法证券经营机构及以证券投资为名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机构和个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均可向广东证监局或有关地方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举报。
广东证监局举报电话:020-37853900。
特此通告。
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2009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处的广东地区部分非法证券经营机构黑名单
1. 广东股鼎财经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鼎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鼎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易富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威悦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2. 广州股海神州公司
3. 广州市晋境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州市晋鼎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石惊天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4. 广州鑫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