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转发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海东地区2010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的通知
(东署办〔2010〕53号)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部门,省驻地有关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关于海东地区2010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工作。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关于海东地区2010年信贷增长指导意见
(人行海东地区中心支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做好今年金融工作,对保持海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十二五”规划启动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促进海东地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年货币信贷增长总体要求和预期目标
2010年全区金融信贷增长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注意把握好信贷投放的力度和节奏,着力提高信贷投放质量和效益,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着力改进和优化信贷结构,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坚持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内在统一,着力加大消费信贷投放力度,不断加强和改进信贷服务,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为地区经济的平稳较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全区金融业发展的预期目标是: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55亿元,增长24%以上;全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力争达到55亿元,增长40%以上。各金融机构要积极行动,结合行署组织的银企项目推介等活动,找准项目,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尤其在上半年要做到早放、多放、快放,确保贷款投放有较大幅度增长,实现银行效益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共赢。
二、继续认真贯彻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确保货币信贷合理增长
(一)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促进经济不断向好发展。2010年,辖区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着力提高信贷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处理好信贷增长、经济发展、结构调整和通胀管理的关系,保持货币信贷总量适度增长,既要保持足够的信贷投放,支持地方经济平稳加快发展,又要稳定物价,有效管理通胀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势头。更加注重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信贷投放的速度和节奏,尽量使贷款保持均衡,防止季度间、月底之间异常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