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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村回族自治县2010年秋冬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孟村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孟村回族自治县2010年秋冬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的通知
(孟政字〔2010〕4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孟村回族自治县2010年秋冬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孟村回族自治县2010年秋冬季植树造林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我县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扎实有效地开展2010年秋冬季植树造林工作,确保完成全年植树造林任务,根据全市秋冬季植树造林动员大会精神和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按照沧州市造林绿化“1536”工程战略目标和“环城沿河沿路绿化、成片联网绿化和见缝插绿”三项绿化行动的总体要求,今年秋冬季造林绿化重点是实施“五项绿化工程”,即:通道堤防绿化工程、农田林网绿化工程、沙碱荒地绿化工程、城镇村屯绿化工程和见缝插绿工程。全民发动,突击一个月,完成新栽树木片林4000亩的任务,同时完成2000亩的补植补种任务。
  二、时间安排
  由于我县今年降雨量较往年偏多,为造林绿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因此要抓住墒情好这一优势,立即动手,全面发动。11月1日前为宣传动员阶段,各有关部门、乡镇、村要做好宣传发动,把任务分解到村、到地块,并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我县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要求与造林户签订承包合同。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突击造林阶段。12日1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验收、兑现补偿阶段。
  三、工作要求
  (一)稳定林业政策,因地制宜搞好林地承包。各乡镇、村要组织召开群众代表会议,按照单片面积不低于5亩,承包期不低于20年的原则,对“三河五沟”和大片宜林地,实行大户承包种植,对新增农田林网造林,各村必须与承包户签订承包合同后,方可造林,否则一律不享受县政府各项优惠政策。
  (二)采取多种造林优惠政策,充分调动造林者的积极性。
  1、凡造生态林的农户,造林户自愿购买造林苗木的,在造林结束后,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检查验收组12月份对造林地块进行统一检查验收,经验收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其它各项造林指标都符合造林设计要求,造林连片面积10亩以上的,县政府给造林户每亩140元造林补助,连片造林面积5亩以上10亩以下的,县政府给造林户每亩120元造林补助,对成活率在85%以下50%以上的,县政府将按照造林地块的实际成活率计算造林补助,成活率在50%以下的造林地块不享受造林补助;对造林户不愿意自己购买造林苗木的,首先由各乡镇上报造林户名单,经农业局确定造林品种后,由村统一组织挖坑,待树坑挖完后,由县农业局统一免费供应优质合格苗木进行造林,造林结束后,由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检查验收组12月份对造林地块进行统一检查验收,经验收成活率在85%以上,其它各项造林指标都符合造林设计要求,造林连片面积在10亩以上的,县政府给造林户每亩70元的造林补助,造林连片面积在5亩以上10亩以下的,县政府给造林户每亩30元的造林补助,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下50%以上的,按照造林地块苗木的实际成活率计算造林补助,成活率在50%以下的造林地块不享受造林补助。另外,县政府为鼓励大面积造林,对造林连片面积在50亩以上,经检查验收造林成活率在85%以上的,县政府给造林户每亩10元的造林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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