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凡是种植经济林的农户,县农业局可帮助联系苗源,由造林者自己购买苗木,待造林工作结束后,由乡镇提供造林户名单,12月份由县统一验收,对连片造林5亩以上,成活率85%以上的,凡种植葡萄的,县政府每亩给予300元的奖励补助,凡种植其它经济林的,县政府每亩给予160元的奖励补助,凡达不到种植标准的,县政府一律不予补贴。
(三)造林技术要求
1、造林苗木要求:用材苗苗高250厘米以上,胸径1.5厘米以上,根长25厘米以上,无病虫害、无检疫对象苗木;果树用苗达到国家Ⅱ级标准以上,胸径1厘米以上,根长25厘米以上无病虫害的健壮苗木。
2、造林苗木品种选择:造林苗木以本县苗木为主,生态杨树片林以速生杨107、108为主,新栽果树苗木以优质新品种为主,种植葡萄鼓励优先选择克伦生葡萄,种植梨树优先选择黄冠梨、库尔勒香梨等优质品种。
3、造林规格:乔木株行距以3米×4米或2米×6米为主,每亩不低于56株,灌木造林每亩不低于170株,路边单行树株距3米,沟边单行树株距2米,2行以上,株行距不大于3米×4米的,按林带计算造林面积。密度达不到上述标准视为不合格造林,超过上述标准按上述标准折合计算造林面积。
4、整地栽植:种植杨树片林的,采用穴状整地,规格60×60×60厘米,杨树栽植深度超过原土印20厘米以上,栽后踏实浇水。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为全面完成今年县委、县政府制定的造林任务,各乡镇要在县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坚持乡镇长亲自抓,主管乡镇长具体抓,认真谋划,精心安排,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确保任务完成。县农业局成立信息督导组和下乡服务指导组,信息督导组负责造林进度、造林亮点工程的反馈工作;下乡服务指导组负责造林技术指导、造林质量监督检查、造林地块堪查,造林苗木调运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浓造氛围。加大林业宣传力度是提高植树造林工作社会影响力,推进林业改制和造林绿化快速发展的舆论基础。各乡镇和宣传、广电、农业部门要通过制发传单、标语、广播电视等有效形式,大力宣传林业法规政策以及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县电视台要开辟专栏、播放滚动字幕标语,宣传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精神,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村要统一制作植树造林宣传标语,迅速掀起全县秋冬季造林新高潮。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县委、县政府把各乡镇造林任务完成情况列为各乡镇的年度考核目标,在造林期间,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全县造林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在全年造林任务结束后,县委、县政府按照《孟村回族自治县植树造林检查验收实施方案》进行统一验收,兑现奖惩,在对造林面积抽查核实后,对完成任务的乡镇按每亩5元的标准奖励乡镇政府,另对完成任务前两名的乡镇分别给0.5万元、0.3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