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万金属吨/年以上镍冶炼项目;
(6)金属铜、金属镍深加工项目。
2.限制类
黄金日处理矿石50吨以下的独立氰化项目,以及日处理矿石100吨以下无配套采矿系统的独立黄金选矿厂项目。
3.禁止类
(1)单系列10万吨/年以下粗铜冶炼项目;
(2)电解铝项目;
(3)炉床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下密闭鼓风炉熔炼高冰镍工艺及设备。
4.淘汰类
混汞提金工艺和小池浸、小堆浸工艺,无开采黄金矿产批准书、采矿许可证的采选项目。
(四)化工
1.鼓励类
(1)化工原料矿产资源勘探开发项目;
(2)优质钾肥及各种专用复合肥生产项目。
2.限制类
(1)纯碱生产项目和硫化碱生产项目;
(2)醇醚燃料生产项目。
3.禁止类
联碱、烧碱和电石等高耗能、高耗水生产项目。
4.淘汰类
直径3米×长度6.5米以下硫化碱转炉。
(五)建材
1.鼓励类
(1)日产2500吨及以上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和配套材料开发项目;
(2)新型节能环保墙体材料、绝热隔音材料、建筑密封材料和建筑涂料开发生产项目;
(3)新型管材(含管件)技术开发制造项目;
(4)利用工业废弃物、城市垃圾和污泥生产新型干法水泥和新型墙体材料项目;
(5)石材资源勘探开发与深加工项目。
2.限制类
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2.5万立方米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以及单班年生产能力小于15万平方米混凝土铺地砖固定式生产线。
3.禁止类
(1)非浮法及日熔化量500吨以下普通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
(2)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和新建日产2500吨及以下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
(3)实心粘土砖生产线;
(4)10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4.淘汰类
(1)窑径2.5米以下水泥干法中空窑(生产特种水泥除外);
(2)直径1.8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
(3)手工切割、非蒸压养护加气混凝土生产线。
(六)石油、天然气
鼓励类
1.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采项目;
2.油气伴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3.城市燃气项目:天然气汽车(尤其是双燃料汽车)、公共服务设施用气、集中式采暖用气、分户式采暖用气;
4.工业燃气项目:建材、轻纺、化工、冶金等工业领域中以天然气为燃料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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