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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10年-2012年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地区2010年-2012年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的
通知
(哈行办发〔2010〕25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地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地区水利局制定的《哈密地区2010年-2012年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已经行署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三日

  哈密地区2010年-2012年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快地区供用水结构调整、优化水资源配置,保证新型工业化发展和生态保护用水,按照地区“节水社会化、管理统一化、配置科学化、用水定额化、渠道防渗化、增水工程化”的要求,坚持以区域水资源统一管理为基础、以“定额管理、总量控制”量化管理为主线,加大农业用水精细化管理,实施农业“地有定额、户有总量”量化管理,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的意义
  近年来,地区在哈密市五堡乡开展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试点工作基础上,结合农业灌区“供水到户”,相继在石城子、柳条河和淖毛湖三个灌区完成了3个乡22万亩“定额管理、总量控制”示范面积,现已累计覆盖70万亩。通过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工作,测定了地区主导农作物灌溉定额并由行署发布执行;初步建立了按小流域定额管理、配水到户、闸长负责、农民参与的用水机制;根据灌溉面积、种植结构和水源类型,按照用水定额,核定用水总量,制定灌溉制度,由农民用水者协会组织向用水户公示;支、斗渠道防渗、闸涵配套等工程逐步完善,并在重点示范区安装计量设施,使全地区田间水利用率明显提高,地表水用水总量得到了有效控制,取得了较好的节水效果。
  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灌区计量设施不配套、布局不合理,已建计量设施缺乏专业率定,影响计量有效性、准确性;二是水管人员对灌水定额标准使用不当,缺乏对不同灌溉方式、不同土壤条件下灌溉定额进行合理调整和配置的问题;三是用水户对节水灌溉管理认识不足,高效节水设施运行灌溉制度执行不到位,灌水标准、灌溉周期和实际灌溉脱节,存在先进灌溉方式不节水现象。对此,各县(市)、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相关问题,确保农业节水工作取得新的突破。
  二、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的范围、原则、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内容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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