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软件建设:在年度4月10日前完善农民参与式管理机构;春灌前按不同灌溉方式和配水方法,制定《灌溉制度》、《调配水制度》、《水费征收管理制度》等,推行用水卡制度,保证水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运行管理
由水管人员重点对“定额管理、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进行督导,对灌溉制度、灌水周期、亩次灌水量(时间)等关键环节进行指导和控制。
(六)检查验收及总结完善
1.县(市)自查:由县(市)组建水管督查组,在每次灌溉前后进行督查落实,并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在灌溉周期结束后对方案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检查验收。
2.地区验收。由地区农业灌区改革领导小组组成联合检查验收组,于实施前、实施中、灌溉期结束后对方案实施情况、实施效果进行检查验收,并根据一个完整的灌溉周期运行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进一步的调整优化。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地区推行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和农业灌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署副专员王健全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地区政协工委副主任、地区水利局局长王存禄,地委副秘书长、农办主任孟玉强,行署副秘书长肉孜·沙力等同志担任,成员由地区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局主要负责人和哈密市人民政府、巴里坤县人民政府、伊吾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等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和协调推进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相关政策规定,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工作实施情况,总结调整标准化管理指标。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区水利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地区水利局副局长孟玉国同志兼任。
各县(市)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农业灌溉“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建立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
“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是一项农业综合系统工程,由各级水利部门负责,农业、农机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分级管理的运行机制。
1.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区水利局)。负责地区农业用水“定额管理、总量控制”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定水量分配方案、审查实施方案、下达年度计划、调整用水定额标准、制定验收标准,对工作进展进行指导、协调、检查、督导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