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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4、教育教学业绩(40分)。主要考核教职工的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和工作的实际效果。专任教师以本人所任学科教育教学情况为依据量化。非专任教师可根据其工作特点,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考核细则。

  (二)校长考核

  1、考核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正校长(不含私立学校)

  2、学校校长绩效考核,由教育局统一进行,方案参照附件7。

  七、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一)校长津贴

  具体标准参照附件7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执行。每年按10个月计发。

  (二)其他管理岗位人员津贴

  按附件7标准从原经费渠道中执行。每年按10个月计发。

  (三)班主任津贴

  为体现班主任在班级管理方面的工作,特设中学班主任津贴,具体标准参照附件7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中执行。每年按10个月计发。

  (四)教师

  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每位教师的考核得分乘以相对应的权重系数就是该教师的实际得分,全体教师实得分相加得出全校教师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师绩效工资总量除以全校教师考核实得分总和,得出单位分值,单位分值乘以教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绩效工资总量为扣除校长及班主任津贴后的剩余部分)。

  计算公式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绩效考核得分总和×个人绩效考核实际得分。

  (五)非教学人员

  兼课的教师也可以按教师的办法,不兼课和后勤服务人员可参照教师办法,各学校参照教育局指导意见根据工作情况自己制定分配办法。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比例:先扣出校长、班主任津贴,然后按考勤10%、工作表现奖(教育教学过程)30%、工作量20%、工作质量(教育教学业绩)40%计算总量予以发放。

  八、绩效工资发放要求

  1、本学期未承担任何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不享受奖励部分。

  ①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含2个月);

  ②脱产学习的;

  ③解除聘用合同的;

  ④停发工资的。

  2、在师德方面,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规定,酌情扣除绩效考核得分。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5%、10%、15%、20%、30%、50%、100%。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各学校要成立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组,负责本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同时要设立机构,负责考核分配具体实施工作。工作机构由乡镇分管领导,学校领导、工会主席、教职工代表组成,乡镇分管领导任组长,校长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考核组成员,考核小组成员中的教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3(县直学校由校长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可由学校校委会议提名或民主推选,经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通过的方式产生。

  (二)各学校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制定具体考评细则,细则必须经教职代会或全体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予以公示。考评细则一经通过,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平,下学年可对本细则进行修订(修订程序同上)。教育局要对各中小学校细则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程序的,予以审批绩效工资,不符合规定程序,不予审批。

  (三)实施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必须在本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有异议的要及时核实,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测算。

  十、纪律要求

  (一)实行本办法后,各中小学一律不得另立名目自行发放津贴补贴,不得挤占学校公用经费和项目资金发放津贴补贴,不得违反规定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发放津贴补贴,不得利用学校其他收入,违反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私自发放津贴补贴。

  (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绩效工资需设立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分别核算。

  (三)教育局要将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纳入学校年度综合评估考核内容,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不定期对中小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校长、分管校长和财务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本方案为试行方案,供学校参考,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可作调整补充。

  本办法由县教育和科技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2、学校教师绩效考核评分表

  3、学校班主任绩效考核评分表

  4、学校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5、融水苗族自治县义务教育学校校级领导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6、融水苗族自治县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标准

  附件1
  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绩效考核评分表
  (仅作参考)

项目

分值

因素

评  价  要  点

考勤

10

工作态度

1.事业心强,有奉献创新精神。

2.热爱师生,作风民主求实。

3.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4.勤政廉政,实行校务公开。

工作量

20

行政管理

以学校行政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

教学工作

按规定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工作表现

30

组织管理水平

1.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理论水平: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素质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知识。

3.组织能力: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

4.管理过程:工作思路清晰,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

兼课质量

完成教学常规情况

工作成效

40

三风

领导班子作风正,教师教风好,学生学风浓。

五育

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具有特色;学生全面发展,富有个性。

五率

学生健康达标率、操行优良率、辍学率、违法犯罪率、教学质量达标率办学水平评估达标率

四化

校园环境净化、绿化、美化、文化

三创

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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