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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附件4
  融水县义务教育学校非教学人员绩效考核指标要点
  (仅作参考)

项目

赋分

因素

评  价 要 点

工作态度

40

工作态度

 考勤情况

工作量

20

工作量

1.承担本职工作任务;2.兼课情况。

工作质量

40

职业道德

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

2.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任。

3.为人正派,言行规范,仪表端庄。

4.关心集体,热心为师生服务。

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团结精神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

2.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

3.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专业发展

1.有个人培训提高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并有过程记录和总结。

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或专业技能培训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

3.不断进取,积极拓展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工作成效

1.岗位工作完成情况。

2.为教学服务情况。

3.为师生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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