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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厕管理与服务行业深化规范服务达标创建文明行业工作指导意见

  (二)分类指导
  根据当前公厕建设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分两个板块制定阶段性创建标准,集中开展各自的创建活动,有分有合,联动推进总体活动。
  1、示范板块:本市一类公厕。
  2、达标板块:本市一类以下公厕。
  (三)分步实施
  1、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底)。市、区两级绿化市容部门在公厕行业内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明确意义,提高认识,确保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各区县绿化市容部门根据本地区情况,详细制定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和工作任务时间表,保障创建活动正常有序地开展。
  2、重点推进阶段(2011年1月至9月)。全市集中开展公厕行业深化规范服务达标,创建文明行业主题活动,探索建立公厕志愿服务体系,营造“文明用厕”的良好社会氛围。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以一类公厕为工作重点,按计划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3、成果示范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开展“文明公厕”的申报、考评和命名工作,中心城区的“文明公厕”创建成功率超过80%,郊区城镇的 “文明公厕”创建成功率超过70%,各区县分别形成1-2个公厕管理与服务品牌,公厕社会公众满意度水平达到全市窗口行业中等水平。委托专业调查机构进行公厕创建成果预评估,科学评判创建工作。
  4、推广巩固阶段(2012年1月至9月)。着力对预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组织开展经验交流、结对共创、明星示范、服务竞赛等活动,大力宣传典型模范,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增补各类便民措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同城效应。
  5、全面验收阶段(2012年9月至12月)。中心城区的“文明公厕”创建成功率超过90%,郊区城镇的“文明公厕”创建成功率超过80%,公厕社会公众满意度水平达到全市窗口行业良好水平。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公厕创建成果进行正式评估,向市文明办提出申报验收报告。
  五、主要任务
  (一)规范完善公厕设施设备
  在规范服务达标工作基础上,按照《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J08-401-2007),根据公厕的类别,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善。进一步完善公厕导向标志,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公厕导向标志全部予以更换。标志残缺不全、配置不齐的,按规范要求予以配齐完善。推广在路口的废物箱上设置公厕导向图的方法,使导向标志更加优化实用。
  (二)深化公厕文明规范服务
  全面统一服务规范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厕所等级、服务时间、服务管理标准、服务管理人员工号、服务管理单位及投诉电话等,并将公示内容安放于公厕醒目位置,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公厕日常保洁,提高保洁质量,做到内外环境整洁无异味,营造整洁、卫生、和谐的如厕环境。落实公厕便民措施,提供优质人性化服务。深化队伍培训,根据形势任务新要求,继续深入开展相关业务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全面提升公厕管理和服务人员基本素质和主动服务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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