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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公共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项目

内容

标准

(一)

设施设备

设施设备配置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DG/TJ08-401-2007、J11049-2007要求

1、内部设施设备完好

(1)墙壁、地面、整容镜、盥洗盆、水龙头、便器、挡板及厕位门,完好无破损;   

(2)灯、电扇、烘手器、皂液器等设备,完好无破损;  

(3)挂衣构齐全;

(4)进水、下水通畅。

2、无障碍设施完善

(1)有条件设置坡道的,应设置坡道(指公厕门外可修建高:长为1:10-1:12的坡道);

(2)沟槽式公厕男女公厕分别配有“方便凳”,独立便器式公厕配有“专用单间”且扶手等完好;

(3)男厕设带安全抓杆的小便站位一个。

3、导向标志规范设置

(1)入口处及其附近设置昼夜易见的标识图形规范的导向标志;

(2)公厕门口配有标识图形规范的男女标识牌。

(二)

作业质量

符合《上海市公共厕所保洁服务规范》中规定的保洁质量要求和保洁作业要求。

(1)地面整洁,无污物;

(2)墙壁、门窗、隔断板等整洁无积灰和乱涂乱画污迹;

(3)便器及时冲刷,无污垢;

(4)采取灭蚊蝇措施,无蚊蝇;

(5)采取除臭措施,无明显异味;

(6)外墙及卫生责任区内环境整洁、无杂物。

(三)

服务规范

1、服务内容公示

公示管理作业单位、监督电话、开放时间及挂牌服务。

2、服务人员服装统一

着装统一、整洁。

3、培训上岗

培训合格后上岗。

4、用语文明

掌握普通话和基本英语对话

5、提供便民服务

一类公厕提供小药箱或卫生纸等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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