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通知

  项目监管部门(盖章):                 建设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备注:1、自查项目为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间报建工程;
  2、除项目基本信息需填写外,其他项请在选择项目内打“√”;
  3、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可会同相关参建各方填写;
  4、本自查表由建设单位组织填写,并报管辖区域的监管部门排查填写。

  附件二:
  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中查处未纳入报建程序项目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总投资(万元)

投资性质

项目用途

进度状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