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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第二届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六、有关要求

  (一)申报时间

  市发明专利奖的申报、推荐时间为4月20日至6月10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申报推荐

  申报人应向其所在地域或所属系统的下列推荐单位之一报送书面材料并审核盖章。

  1.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

  2.各区县知识产权局;

  3.高校、院所及中央在京单位;

  4.重点技术领域行业协会;

  5.评选办公室认定的其他单位和专家。

  (三)申报材料

  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评选规定及格式文本,申报人可登陆评选办公室网站www.bjoipa.org查阅下载。

  附件:

  1.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材料要求

  3.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相关文件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刘振刚 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副组长: 付晓辉(兼秘书长) 市知识产权局副巡视员
  程 静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吴素芳 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 张燕友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郭广生 市教育委员会副主任
  郑吉春 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梁 胜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
  刘春广 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附件2
  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申报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申报人直接在北京市发明专利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网站www.bjoipa.org,注册后在线填写,并在线直接报送到评选办公室。相关证明材料不用网上报送。
  2.书面材料。申报人直接将网上申报内容导出打印,由申报人及推荐单位(或专家)按要求签字盖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评选办公室。书面材料应包括以下文件:
  (1)北京市发明专利奖申报书;
  (2)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或企业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发明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及说明书;
  (4)国家专利行政部门近三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
  (5)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检测或审批的产品,需出具检测机构的产品检测报告或行业审批文件;对形成国家或国际标准发挥作用的,需提供标准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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